专利权利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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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①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②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

    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③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 ·2.专利权终止后怎样恢复?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立即恢复



  • ·3.提交专利恢复权利请求书需要交钱吗?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的请求书,并缴纳费用1000元。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如果因年费问题造成权利丧失,还应缴纳年费及滞纳金。



  • ·4.专利恢复权利请求书如何上缴给专利局?


    ①原申请为电子申请的必须电子递交;

    ②原纸件申请的必须提起纸件递交;

    ③专利权终止后权利恢复申请: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