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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体系的优缺点

时间:2018-02-08 17:08:24浏览:648

标签:欧洲国家

马德里商标体系的优缺点


      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马德里国际体系商标国际注册,但很多企业对马德里存在一定的误区和不了解,为此,我们特地撰文分析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优势和劣势。 

一、马德里注册的优势

   1) 体系成员国众多,并不断扩大自2004年4月1日起,国际商标注册体系的工作语言在原英文和法文的基础上,新增了西班牙文,从而为更多的西班牙语国家加入马德里体系扫清了语言障碍。2006年9月27日,随着乌兹别克斯坦宣布加入《商标国际注册德里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加至70个。

   2)费用较低商标申请人在马德里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1/10。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黑白商标653瑞郎;彩色商标903瑞郎),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要求对其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因此,指定的国家越多,越合算。

   3) 节省时间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协定书为12个月,依照议定书为18个月)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中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从向中国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之日起,一般6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其上载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当然,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申请的国际注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核。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国际局颁发的国际商标注册证明的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4) 手续简单首先,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自行或者通过本国代理组织向本国商标局递交一份申请,即可指定众多国家进行申请保护,手续简便。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后期变更如后期指定、转让、变更名称/地址、续展等手续,均可以通过简单的单一程序得以实现,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仅凭一个国际注册证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办理前述各种变更事项。

二、马德里注册的弊端

  1)注册国家的局限性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偏重于欧洲国家,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国家,诸如加拿大及东南亚各国目前还不是成员国。我国企业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注册。

  2) 必须以最基础注册为前提,有可能造成时间上的延误马德里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注册或者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为基础。在《马德里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在《马德里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因此,在申请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早一天申请商标注册,对任何公司都是至关重要的。但对于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来说,基础注册是前提条件,要先在其本国获得商标注册,少则需要一年,多则需要两年,如发生异议等情况,更是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在本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到各个国家去逐一申请注册。如果本国和目标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则可以自本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到目标国提出注册申请并主张先权。

  3) 无法享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或者在这些成员国有居所或办公场所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在商标注册上有权享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6个月的优先权。但是,要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的国外注册,就无法享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因为马德里协定要求以基础注册为前提,而要完成基础注册,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更不用说在六个月完成了。所以,等基础注册完成,早已超出六个月的优先权期限了。

  4)“中心打击”原则上面我们已经提到,通过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程序注册的商标,如果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撤消、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即该商标不得再要求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而不管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项规定被称为“中心打击”。很显然,“中心打击”原则,是对通过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人的商标利益的重大“打击”。本来,商标注册人想通过马德里协定节省时间和费用,如果发生“中心打击”的问题,商标注册人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即使是通过议定书进行的国际注册,虽然他在已经注册的国家的国际商标注册可以自该商标被撤消之日起三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员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一份申请,并按照各成员国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转换为在该国家的国家注册,但是,他所花费的费用和时间,可能与当初的期望背道而驰。由此可见,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利有弊。作为这样一个被广泛认同和参加的国际商标注册的协定,其优势是相当明显的,但同时,我们又要认识其存在的问题。作为商标申请人,或者作为提供商标注册建议的商标律师或者商标代理人,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使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